申请成为导师或补充指导领导
导师的指导方针
要成为一名家庭教师,学生必须:
- 累积绩点为3.0,以及最低的会话GPA为2.5.
- 在你指导的每门课程中都获得B或更高的成绩. 每学期最多可以辅导3个不同的学科领域, 你所辅导的科目必须是在辅导两年内修过的. 导师每周至少工作5小时,但不超过16小时.
- 在第一周上课期间成功完成一次“公开”面试.
- 完成导师培训和必要的人力资源文书工作.
- 能够对每个辅导课程进行简短的日志记录.
导师必须参加所有预定的辅导课程,但可以因疾病或紧急情况取消,但至少要提前两小时通知. (每学期最多取消3次)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