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生被安排在 学术暂停/解雇 如未能达到学业进度,可向大学提出上诉, 写得很好,解释了他们的情况,并详细说明了他们将采取的具体行动,以提高他们的学业成绩.
上诉程序
要求恢复学籍, 完成以下表格,并将其与支持您的案例的任何文件一起交回学生商务中心.
文件可能包括但不限于:
- 解释期望结果的学生信 (必需)
- 情况证明文件 (如果有的话)
- Medical Records/Report (必须包括具体治疗日期)
- 警方记录 (必须包括事故发生日期)
- 军事命令 (包括部署日期)
- 讣告或葬礼程序
- 支持信
如果您有任何问题,请联系学生商务中心: sbc@pfgtechnologie.net or (740) 351-4734.
学术上诉委员会
学术上诉委员会是学术上诉程序的最终仲裁人 委员会的决定是最终的.
投票成员
- 文理学院院长
- 专业研究系主任
- 副教务长
- 教务主任
- 文理学院两位系主任
- 专业研究学院两位系主任
- 残疾事务办公室代表
- 学生成功中心的代表
没有投票权的成员
- 注册商
- 注册主任助理